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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国富国穷:第2版
作者:戴维•兰德斯 相关图书:《国富国穷》     2007-06-15

  第十一章 大财源  

  罗马人有这样一句话,Pecunia non olet——钱无气味。人们也许不喜欢钱的样子或是制造钱的人,但他们喜欢钱,并且想办法去得到它。

  从另一种意义上讲,钱又是有气味的,而且很强烈,会把远近的人们都吸引到它身边。此标题原文为Golconda。作者注释它的含义:(1)指印度安德拉邦西部一古城遗址,该城1512—1687年曾为一穆斯林王国首都。(2)指大财源,如Golconda附近的钻石矿。

  1592年,英格兰跟西班牙和葡萄牙处于交战状态,当时葡萄牙是由于王室联姻和继承问题上的把戏而与西班牙联合在一起。在这之前约4年,英格兰人已击退了西班牙的一次海上入侵,摧毁了它自封为“无敌”的舰队。而到了这个时候,英格兰有一个海军中队游弋于亚速尔群岛附近,其任务是截击和俘获那些来自新大陆、很可能载有墨西哥或秘鲁金银财宝的西班牙船舶。有一次来了一艘葡萄牙武装商船,它叫“圣母号”,是由东印度向里斯本返航。由于西风带和墨西哥湾暖流东流的影响,亚速尔群岛当时成为由西印度和东印度返航的船舶皆必经之地。关于该群岛在美洲贸易中所起的作用,见Landes,“Finding the Point at Sea”一文,及Broad,“Watery Grave of the Azores”一文。此船之大,为英国人所从未见过:它长165英尺,宽达47英尺,重1600吨,等于英国最大船只的三倍;有7层甲板,32门火炮,外加其他武器,上层结构富丽堂皇,舱内装满财宝。

  这真是梦寐以求的货物:舱柜里尽是宝石珍珠,金币银币,比英格兰还古老的琥珀,成匹的精美织品,适于一座宫殿用的挂毯,425吨胡椒,45吨丁香,35吨肉桂,3吨肉豆蔻种衣,3吨肉豆蔻,25吨安息香胶(用于制作香水或药剂的一种芳香度很高的天然树脂),25吨胭脂虫红(用亚热带的雌胭脂虫干体制成的红色染料)和15吨乌木。英国海军中队长还没有把战利品清点完毕,他手下的那些肆无忌惮的水兵就往自己腰包里塞东西,能拿走什么就拿什么。

  当“圣母号”载着这些东西驶抵达特茅思港时,它高高耸立于其他船舶和码头一带矮房屋之上。商人、经纪人、扒手和小偷蜂拥而至,来自周围数英里以及来自伦敦和更远的地方,像蜜蜂采蜜一样,来参观这艘巨船(当地的渔民驾小船运送他们于岸船之间,不停地往返,收取高费),还在酒馆和赌场里寻找那些喝得醉醺醺的水兵,设法从他们那里套购、偷盗和倒卖赃物。按照英格兰的法律,这批掳获物的很大一部分属于女王所有;伊丽莎白女王得悉情况后,派沃尔特·雷利爵士到现场,取回她的钱财和惩办劫掠者。这位雄赳赳的爵士发誓说,“我一定要把他们剥得精光,因为他们劫走了女王陛下应有的大部分珍贵物品。”

  等到雷利控制住局势时,原先估计价值约50万英镑的财富——几乎相当于当时国库钱款的一半——已减少到了14万英镑左右。尽管如此,还是用了10艘船才把这些财宝沿海岸运到泰晤士河口,再溯河而上运到伦敦。继西班牙向秘鲁印加帝国末代皇帝阿塔瓦尔帕索取的巨额赎金之后,这大概就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捕获了。它也像那笔赎金一样,成为一剂极其强烈的开胃剂。这笔钱财让英国人尝到了东方财富的一点甜头,激发了他们对遥远东方土地的兴趣,从而将英国(以及世界)推上了一个新的航向。

  英国人从“圣母号”那里还学到了另一课。当几年之后,又一艘满载战利品的船驶入泰晤士河卸货时,那些搬运工人所得到的工装是“用帆布做的无口袋的紧身背心”。①

  与荷兰人一样,英国人在16世纪末来到了印度洋。他们就像入侵者和劫掠者,与其说他们是在做贸易,还不如说是在抢劫。只是后来他们才谨慎小心地转而经商了。

  荷兰人将他们的一些独立的公司合并而组成了他们的东印度公司,大规模地向印度洋调集船舰和武器装备,力图将葡萄牙人和其他的觊觎者赶出印度尼西亚群岛。相比之下,英国人的行动是零敲碎打,把每一次航行当做一次单独的冒险,要求参与行动的商人每一次都重新聚集资本。在这早期阶段,英国人和荷兰人发生过冲突,英国人也打赢过几次,但是他们没有足够的实力向荷兰人提出真正的挑战。因此,他们寻找别的贸易机会,转向北面的印度。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幸运的一举。

  像荷兰人一样,英国人也宁愿避开葡萄牙人。在印度东面,他们首先登上东南部的科罗曼德尔海岸,远离东南角的马拉巴尔海岸。在印度西面,他们跳过果阿,在西北岸的苏拉特取得了贸易特权,而苏拉特是莫卧儿帝国的主要港口,是通往印度内地富庶地区的门户,是与波斯和阿拉伯世界贸易通道的一个起点。随后(1661年),他们获准在孟买落脚,孟买当时还是一个几乎荒无人烟的小岛。与果阿相比,孟买比较安全,不易遭受来自大陆的侵袭。英国人把它建成一个工业基地以及西海岸的主要商业中心。

  在半岛的东面,英国人在马德拉斯站稳脚根以后,往北进入了孟加拉湾和胡格利河谷。从1690年起,他们在当时的一个小村庄加尔各答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商业城。关键的一步是他们在1698年花钱买到了当地的一种“封建”特权(田赋征收权)。对欧洲人的打扰感到恼恨的地方当局,本来是瞧不起这种权利的,但是随着印度的商人和官员变得日益依赖英国人的贸易、援助和善意,这种权利也日益受到人们尊重了。②

  所有这种种游戏的主题,就是花钱买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友谊与合作。首先是印度大商人和莫卧儿帝国的廷臣。接下来的是地方官吏和采邑领主。他们指望着英国人的馈赠(贿赂)和津贴,用英国的船运输他们的出口货物,有时甚至投资于英国人的生意。英国派驻莫卧儿帝国的大使托马斯·罗伊曾明确阐述过这一任务:“让我们大家都接受这样一条规则,那就是:如果你想发财,就在海上打主意,作悄悄的贸易,因为若想在印度驻军和进行陆地战争,那无疑是错误。”③

  荷兰人也曾想在印度玩这种游戏,但不如英国人成功。在荷兰人看来,印度尼西亚是当务之急,剩下来的精力和人力物力才用到印度。在印尼那些岛屿上,荷兰的火力驱逐了竞争者,以力服人比较容易。他们一开始就处于强有力的地位,而科恩之流的一些总督的咄咄逼人的脾气更影响到荷兰人的行为方式。荷兰人更重视印度尼西亚,还有物质上的原因。他们的目标是在印度尼西亚垄断一切,而置当地人的利益于不顾。这在印度却是办不到的,因为印度本国的统治者比较强大,那里还有别的欧洲人已经取得立足点,彼此争夺市场。

  然而,所有的商人都宁愿要垄断而不要竞争。英国人一旦实力增强了,就也动用起武力:他们以海军封锁相威胁,这种封锁会打击印度的对外贸易并阻拦穆斯林去麦加朝圣;他们开始修筑要塞并派部队驻防;他们劫掠印度船舶和索要赎金。167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驻苏拉特总裁兼孟买总督杰拉尔德·盎吉尔给该公司在伦敦的董事们写信,详细描述了新出现的业务形势。他建议采取“严厉而且有力”的方针:“为了正义,为了你们财产的需要,现在该用你们手中的剑来管理你们的全盘生意了。”这一建议在伦敦受到赞许,乔赛亚·柴尔德主持了公司董事会,决定要制服印度政局的乖张变异。1687年,马德拉斯城外的圣乔治要塞接到了指令:使用武力以保证丰厚而持久的收入,从而为“英国今后永久在印度取得宏大的、有雄厚根基的、牢靠的支配权奠定基础”。④这就为插手印度政治和行政管理开了通行证。这时莫卧儿帝国分崩离析的征兆已隐约显露,印度那些图谋篡权的人蠢蠢欲动,想要从外国公司中间寻找同盟军。

  与此同时,王位世袭制度既能产生治国贤君,也能产生出傻瓜。莫卧儿帝国的统治者错误地认为像英国人这样的商人只能屈服听命于帖木儿和巴伯尔巴伯尔(1483—1530),莫卧儿帝国的开国皇帝,帖木儿的后裔。——译注的战士。孟加拉地方行政长官按照由来已久的方式压榨勒索英国商人——对海绵不挤不压,还要它干什么?

  有一段时期,英国人没有吭声,逆来顺受。可是,他们并不是普通的商人。印度当局的横征暴敛促使这些闯进来的英国人考虑以暴力还击。1752年,一名恼怒的英国人直截了当地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对克莱武克莱武(Robert Clive,1725—1774),英国军人,曾三度活动于印度。1757年率兵攻占孟加拉,出任英国首任孟加拉总督,1764年任驻印度英军总司令。——译注说:“该收拾收拾这条老狗〔指印度的地方行政长官〕了……公司必须认真考虑这一点,否则在孟加拉做生意还不够填他们的胃口。”⑤克莱武果真认真考虑了。

  在印度,英国人知道了在亚洲的贸易远远不止是香料。比如,印度生产着当时世界上最优质的棉纱和布匹,而英国就很快地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们在这方面远远赶在了其他竞争者之前。葡萄牙人对此项贸易兴趣不大,就连荷兰人也很晚才觉察到。但英国东印度公司则下定决心要推动棉制品的发展并努力开发市场:“东方棉布是一个其用处还未被人们完全了解的商品,我们必须打开销路,将这种商品运往各个港口试销。”⑥

  这一产品的传统销路在于印度尼西亚和东南亚的商人们,他们用香料或其他本地特产换取印度棉布。同荷兰人一样,英国人最初也这样做,因为他们自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卖,因此,印度的棉制品就成了他们支付货款的主要来源。(在那样一个需要凉爽而不是温暖的气候环境中,英国的毛纺织品几乎就没有什么市场竞争力。)然而东印度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创新措施就是将这些棉制品介绍到欧洲:1619—1621年间,荷属东印度公司向尼德兰运去了12万匹棉布;英属东印度公司到1625年运回的棉布达到2215万匹。在经过了短暂的消化和回缩后,到17世纪末,此项贸易呈直线上升趋势:年销售量在17世纪60年代末是20万匹;70年代是578万匹;而到了80年代,则增至707万匹。荷兰商人虽然也采取同样方式,但他们的贸易总量只是英国人的一半,甚至更少。⑦

  印度的棉制品改变了欧洲人的装束以及他们公司海外分支机构的命运。棉制品不仅比毛纺织品轻,而且又便宜,更宜于修饰(通过染色和印花),易于清洗和更换,一个充满棉制品的新世界展开了。即使是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棉制内衣的普及也改变了传统的洁净、舒适和卫生的概念。在美洲的种植园里,这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就像一些牙买加商人所说的(1704年):“……在这样一个地处热带的岛上,大部分居民的衣服都是漂染过的棉布料,这种布穿着舒适而且物美价廉,同时又经得起频繁的换洗,这对于保持衣服的整洁和促进人们身体的健康有很大帮助。”⑧这是一种遍及范围很广、需求量巨大的商品,它足以带动一场工业革命。

  就这样,英国人贩运棉制品,再加上数量较少的生丝(产自孟加拉)、靛蓝染料和硝石硝石(即硝酸钾,KNO3)是火药必不可少的成分,因此这种原料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和政治价值。硝石的重要成分氮在当时是从含尿液的土壤中提取的,因为尿含有尿素〔CO(NH2)2〕;而印度的人口与西欧相当,排尿量大,土壤条件又格外有利。氮化合物是各种爆炸物(如硝酸纤维和硝化甘油)都必不可少的;早在15世纪,英王亨利五世就曾下令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火药。法国、德国等国曾试图建立硝石庄园以促进大自然的氮产量。英国从印度获得硝石的大量供应,就掌握了一项重要的战略优势。,还有胡椒,而其他更珍贵的香料的生意则只好让与荷兰人了。胡椒曾是吸引欧洲人探险和扩张的耀眼明星,但到这时已地位下降了。由于开辟了一些新的胡椒种植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胡椒价格大跌,这种当年那么高贵的香料此时在通往欧洲的某些航线上居然充当了压舱物。作为压舱物,胡椒使一些东印度的船舶要比其他长途航运船只的气味好闻多了,但它有一点不方便。它的浓郁的香气改变了其他货物的味道,尤其是咖啡。这样一来,英国人就不得不调低他们的咖啡的价格。但他们的确又需要压舱物,只有这样才能在大风浪中保持船舶的平稳——见Chaudhuri,Trading World of Asia,第313页。

  印度引出了中国。欧洲人进入印度洋后,发现亚洲从东到西有一片繁华的贸易网,它东起中国、日本和菲律宾,西至东地中海沿岸和东非的车队驿站和港口。欧洲人也挤了进来。在18世纪,欧洲人对中国货的胃口激增。这包括瓷器(欧洲人在18世纪20年代以前还不知道瓷器是怎样制作的),生丝;以及茶叶(它能让人上瘾,又与西印度群岛的蔗糖相得益彰)。

  采购中国货,就有一个偿付的问题。欧洲人倒是愿意用他们自己的工业制品来偿付,可是中国人不想要他们生产的几乎任何东西(只有钟表是一大例外)。于是欧洲人偿付金银和硬币。但这只是转移了问题的方向:他们拿什么东西去换取西班牙人的银子以及日本人或巴西人的黄金呢?这并不容易。

  解决的办法当然是找出中国人所想要的东西。最后找到的就是鸦片,它生长于孟加拉,它让人上瘾,能打开市场。在这方面,英国人比荷兰人占有优势。原则上说,两国商人对这种商品都有竞争的权利,但是英国人利用他们在孟加拉地区日益增长的政治势力,把荷兰人挤了出去——这对荷兰人来说真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就这样,英国人最初是跟荷兰人同时动手,到这时却远远超过了他们。不仅如此,英国人还发现自己占尽天时地利,他们渗入和掠夺的地方要比印度尼西亚富庶得多。除中国以外,印度是亚洲人口最众多的国家。我们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资料,但据估计,16世纪末期的印度人口总数大约是1亿,而且这可能还是个偏低的数字。⑨印度拥有广袤的良田沃野,尤其是北部平原著名的河谷——印度河、恒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雅鲁藏布江下游)流域——而且人口居住又不密集。一位印度学者将之称作土地过剩,并且指出印度在17世纪仍旧可以将农业局限于最发达的地区;其中也包括受惠于大片的草原和荒地而得以养殖大批牲畜的牧业。(从另一方面说,印度从它的牧业上所获取的利润远不及它所应该得到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这都是由于宗教上的禁忌。)印度还有人数远远多于印度尼西亚的技术熟练的工业大军,他们的产品遍及各地。这样所产生的后果就是,印度经济有了相当可观的盈余,这也就助长了统治者们神话般的奢侈:

  莫卧儿帝国皇帝奥朗则布(1658—1701年)在位期间,每年的收入据说合45亿美元,是与他同时期的路易十四的10倍以上。根据1638年的估计,莫卧儿帝国朝廷所拥有的财富大约有15亿美元之多。

  印度宫殿和庙宇的富丽堂皇与奢侈远近闻名,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入侵者——尤其是突厥游牧部落,这些骑士经常从中亚平原出击,掠夺周围定居民族的财富。印度的最后几代突厥统治者是莫卧儿人,他们的创始人巴伯尔是那个视人如牛马、杀人不计其数的帖木儿的后裔,在印度建立了莫卧儿帝国。英国人初来印度时,在位的莫卧儿皇帝是巴伯尔的孙子阿克巴(在位1556—1605年)和重孙贾汗季(在位1605—1627年)。

  莫卧儿人是逊尼派穆斯林,不同于西邻波斯的什叶派穆斯林。他们对印度国内占多数的印度教徒一般采取宽容态度,甚至加以依靠。但是他们使印度北部具有穆斯林气质,而与南方形成差异。当然,莫卧儿人是以专制占领者的身分统治印度,得不到印度原有各民族的忠诚。本地的印度教各邦多次向莫卧儿人的统治提出挑战,各地常常发生叛乱,宫廷阴谋活动也接二连三地闹个没完。兄弟之间互相残杀,还有儿子杀父亲和父亲杀儿子。在人人为争夺合法地位而勾心斗角的这种环境中,对陌生人固然不可信任,但对自己的亲属就更加不敢信任了。

  莫卧儿统治者的暴政,与印度教的专制统治相比,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但它所造成的问题却由于它采取的预防叛逆的措施,而变得更加严重。防叛逆是独裁政治的一个典型的问题,即想方设法防止臣僚自树一帜而形成敌对的权力中心。在中世纪的欧洲,君主赐予各领主的采邑最初只是给个人,不可以世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上的领主一般都是割据一方,将领地传给自己的继承人,与当地士绅拉帮结派,形成权力分割,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封建主义。在印度莫卧儿帝国,像在别的突厥国家一样,统治者派驻各地的代理人都是调来调去,保持流动。这种做法限制了地方的权力,但却使得那些官员没有心思建设自己管辖的地区。他们只想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快地为自己牟利,而不为社会公益花钱。只有攫取而没有付出。在那些依赖水利灌溉的地区,公共设施年久失修,就会带来灾难,印度饥荒频仍的历史记载就证明了这一点。

  由于同样的原因,农民(实际上是所有臣民)不想花力气改善土地,这土地是否归他使用都取决于统治者的意愿。弗朗索瓦·伯尼埃,17世纪曾在印度工作过10来年的法国医生,曾经写道,在印度谈不上“你的和我的”,也就是说,人们没有财产权或产业观念。没有人敢于露富,因为害怕敲诈勒索和没收。没有人留心于改善生产方式或生产工具。伯尼埃指出,只有很少数人富贵奢靡,而多数人贫苦,房屋破旧,民众蒙屈受辱,没有学习和自我改善的劲头,这贫富两面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这种情况下,信贷以及信贷所能提供的商业机会也受到严重的限制。人们用不少笔墨形容过印度洋的商贸在欧洲人到达以前就很热闹;还形容过印度高利贷者的富有,农民和商人都受他们高利盘剥。可是高利率意味着高风险。借钱的人能提供多大的安全保障?在人们需要隐瞒资产、因而信息量减少的情况下,贷款的人又能贷出多少?印度当时的商业活动远远低于它的潜力。

  然而,印度那些商人、银行家以及高利贷者是怎么致富的?答案是,他们在下金蛋。他们做买卖、行贿受贿,聚敛和分红;当他们去世时,家族已隐藏了尽可能多的财富。下面是一位英国人在1689年的评述:

  他们(商人)的财富只有两种形式,那就是现金和珠宝,在印度,分不清个人财产和不动产之间的区别,他们尽可能地隐藏自己的财产,以防莫卧儿帝国国库抢走他们的财富。这克制了他们的消费,也使他们在贸易中一直都保守着自己的秘密……

  紧张状态无所不在——对于统治者来说,既要对老百姓巧取豪夺,又要对他们适度照应;对于老百姓来说,既要隐藏自己的钱财,又要设法过好日子。但归根结底,还是专制君主及其代理人控制着黎民百姓。在这方面,来印度的欧洲人享有很大优势。他们不会受到那样的虐待,他们甚至还能将当地的商人和工人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长此以往,这就构成了侵占主权。有人也许会说这是篡权,可是在专制社会中,所有的权力转移都可称为篡权。

  社会最底层的佃农和贱民怎样呢?他们所能依赖的就是自己的忍耐、顽强和韧力,即被压迫者所能采取的对应方式。他们在忍受不了虐待时也常常逃亡,尽管当时印度的村庄仍是公社式的社会,而且逃到另一个村庄也不见得会好过一点,但逃亡现象之多仍是一般人所料想不到的。在中世纪的欧洲,逃亡或以逃亡相威胁,可以起到遏制虐待的作用,在城市化地区和边疆地区尤其如此,出逃有收效。而在印度,逃亡大概只是从一个不幸陷入另一个不幸。尽管这样,它还是可以促进和缓,因为任何一个捕猎者都不希望失去他的猎物。

  在印度仍然有财富可捞——据一位学者估计,印度的盈余约相当于农业产值的一半。有这么多的财富可以攫取,这就必然促使英国东印度公司把主要精力从商业活动转向政治活动,因为通过拉政治关系可以比做生意捞到更多的钱。此外,印度各地冲突和暴力蔓延,促使(迫使)东印度公司动员军事力量以保卫自己的利益,而有了军事力量,就乐于干预当地的一些争端。

  来自伦敦的贤明告诫,未能阻止东印度公司驻在印度的人们沿着这条光滑的斜坡走下去。公司派驻印度的总督们以荷兰人为榜样来训导他们手下的人,并且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作辩护。最后他们的主张占了上风,伦敦方面作了让步。1689年,公司在印度的活动按三大“管区”改组,伦敦的公司董事会依照荷兰人的形象,通过了一项决议来重新明确公司的使命:

  增加收入是我们关心的主题,如同我们的贸易是为了增加收入一样;在20来起事件就会打断我们的生意的情况下,有必要保持我们的武力;我们必须成为印度国中之国;否则我们就不过是凭国王陛下特许状而联合起来的一大群商贩,只能跑贸易,而掌权的人谁也想不到该照顾我们的利益……

  使命扩宽了,但目的还不是像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那样搞垄断。英国东印度公司当时并不打算阻止别国商人进入印度市场——大概只有法国人除外,因为法国人决心在政治上向英国人提出挑战。然而,在印度这片貌似平坦的商场上,英国东印度公司凭借自己的实力和特权,而占有决定性的优势。公司的雇员们及时抓住了这一机会,不但自己做买卖,还把自己的牌子和名声贷给为他们效劳的印度办事员和生意合伙人,谁为此付钱就贷给谁。

  在人们满怀穆斯林自豪和仇外心理的这样一个世界里,英国人如此专横,使印度上上下下,从海关的收税员直到宫殿里的王公,莫不感到屈辱。异教徒敢于如此我行我素,损害了当地总督衙门的尊严和合法地位,导致了孟加拉总督(地方行政长官)和东印度公司之间的争斗,而争斗总是积下愤懑和仇恨。因此,年轻的总督西拉吉·乌德·多拉决心给英国人一个教训,在1756年派兵攻占了英国人的加尔各答要塞,只遇到微不足道的抵抗。接着,他犯下“大罪,其无比残暴令人难忘,它们受到的重大报复亦令人难忘”。这罪行是指“黑洞”大屠杀:孟加拉总督的士兵把146名俘虏——其中既有军人也有平民,还有几名妇女——硬塞进一间只有18英尺长、15英尺宽的狭小牢房,牢房只有两个小窗,还被堵塞住。那是6月间一个闷热酷暑的夜晚,牢房里的人呼喊哀求和抗议。可是总督大人安寝了,不得打搅。呼喊声渐渐微弱了。到第二天清早,俘虏中只剩下23个活人。

  这一罪行激起了报复,东印度公司驻印度的代表们自然十分乐意放手大干一场。他们很快就装备起一支舰队,载着由英国军人和印度雇佣兵组成的一支分遣队,在罗伯特·克莱武的指挥下,由马德拉斯启航。克莱武本是公司的一名年轻的职员,但富有军事才干。由于逆风行驶,舰队花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才抵达孟加拉湾,进入胡格利河口。英国人轻而易举地收复了加尔各答,逼西拉吉·乌德·多拉付出一大笔赔款,还迫使他恢复了公司的全部特权。对那位地方行政长官来说,那一夜安眠的代价可真不小。

  但是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完。英法两国在欧洲打仗,也在孟加拉引起回响。西拉吉·乌德·多拉向法国人献殷勤,他这样做当然很有道理——要报仇,还想争取赖掉他向英国人赔款的义务。可是这一次又打错了算盘。英国人获悉这些花招,就由克莱武率兵攻打和占领了法国人在孟加拉的商站金德讷格尔,打掉了这个商业竞争对手,拔除了眼中钉。西拉吉·乌德·多拉咽不下这口气:这些英国商人怎敢在他的领地之内对别国商人动武?此外,他像埃及法老一样,也悔恨自己太软弱,觉得自己可以来个第二次,干得漂亮一些;毕竟他的军队比英军占压倒优势。

  这一次,英国人决心要搞掉西拉吉·乌德·多拉。他们设法从印度当局内部找出怀有贰心的官员作同盟军——“如果有一个效忠于东印度公司的人来当总督,该多么美好啊!”——他们找到了米尔·伽法,这个人是西拉吉·乌德·多拉的内叔,是孟加拉的一位司令官。当地有的是可以收买、用来牵线搭桥的官员和商人。英国人利用了一个名叫阿明·昌德的精明印度教商人做中介,买通了米尔·伽法,许诺事成之后让他当孟加拉总督。米尔·伽法则答应在他升官之后以重金酬谢英国人。

  最后,1757年6月23日,战斗打响,地点在加尔各答以北90英里的一个村庄普拉西。英国人和他们收买的同盟军为一方,西拉吉·乌德·多拉和他的僚属为另一方。英国人打赢了,这一个胜仗改写了印度的历史。大英帝国的诗人们歌颂克莱武这位公司职员出身的将军如何英勇善战,善于策反,还描述一些细节有多么了不起——例如在雨季怎样遮盖大炮,等等。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崇拜偶像的文人则对此嗤之以鼻,说根本谈不上什么英雄事迹(人人都是勇敢的),还叹惜那些印度大小官员对国不忠,轻易让人收买。

  然而,这最后一点当然是莫卧儿之类专制帝国的致命弱点。有什么忠心可言?交战双方的兵力对比是:那位孟加拉总督手下有大军50000人,而英军方面不过3000人。总督的50000人当中,实际为他打仗的只有12000人,而这些人也是一触即溃,刚刚伤亡500人就赶紧撤退了。英军方面的损失是仅仅阵亡4名欧洲人和14名印度雇佣兵。这就是历史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交战之一。

  胜利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清点胜利果实。公司所获得的战争赔款总数最后达到1000万卢比(按照714285卢比等于1英镑的汇率折算,相当于140万英镑);给居住在加尔各答的商人做出赔偿(英国人500万卢比;亚美尼亚人200万;印度人100万);赔偿英国海军中队和陆战部队500万卢比;还加上给公司理事会成员的私人赔偿,按规定是每人25万卢比。

  这所有的总合起来达234万英镑,是“圣母号”船所载战利品的5倍——这个数字相当于现在的1亿英镑以上。这种折算是以当时技术工人的平均工资(一年50英镑)等价于现代工人工资的25万美元为基础的。在这类涉及长时期的折算法中,最好的比较标准就是劳动力价格。米尔·伽法才不在乎呢。反正钱又不是从他的口袋掏出的。但是,以孟加拉的财政状况,它是不可能满足这一庞大的开支的。最后,约一半的赔偿金是以金银硬币或珠宝支付的。剩下的则被一次又一次地延期;而伴随着每一次的推迟,公司都获得了某些特权、土地和其他收入等形式的补偿。但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理事会成员们却得到了全部赔款——要体现轻重缓急嘛。克莱武所得到的现金报酬相当于现在的14亿美元。一些人认为这都是敲诈勒索得来的,但麦考利说克莱武可以很轻易地得到两倍于此的钱,“他得到了200万卢比,只要他的一句话就可以使200万变成400万”——Macaulay,“Clive”,第243页。这自然是克莱武让别人得到的印象。参阅Keay,Honourable Company,第320页。麦考利的确提出了问题:对于英国人来说,从一个外国统治者那里接受巨额礼金是否合适呢。是的,这不违反法律;但他又问道,如果威灵顿在击败拿破仑之后,从法国的路易十八那里也得到相同的礼物,那人们又会怎么说?

  这些敲诈勒索还附带有一笔相当可观的额外财富:公司被赋予加尔各答周围很大一片土地的田赋征收权。这些土地每年向地方行政长官所交纳的代役税是23万英镑,而它每年实收田赋却是53万英镑——净剩3万英镑,多么可观的数字。随着加尔各答的日渐繁荣,它周围土地的租金也水涨船高,没过几年,租金已涨至146万英镑。而且自从任命了克莱武为公司孟加拉居留地的总督后,印度的地方行政长官就把他的征收代役税的权力转让给克莱武,这样一来,雇员倒变成了雇主的地主。克莱武还获得了一项特权,即指挥莫卧儿帝国军队中6000名步兵和5000匹战马的权力。公司的这种政治与商业的混淆使它的代理人也具有了双重身分。

  在印度,如同在印度尼西亚一样,权即是钱,钱即是权。印度国民生产的盈余原先被刮到莫卧儿国库和藩臣账下,此时则转移到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及其职员和代理人的手中。商人和公务员都乐意到公司领取并不丰厚的薪金,以此为私下拉买卖和公开贪污受贿打掩护。一些野心勃勃的年轻人花钱买公司的职位。英国议员及其他有权势的人想方设法把亲朋好友安插到公司,以各自的方式为此而付钱。公司总部成了“一座彩票房,诱惑每个人去碰运气,让幸运的少数人……发大财”。但显而易见的是,幸运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要知道,印度当时是一个疫病蔓延的地方。许多发了财的新贵是一去不复返,再也没有回到英国。即使是健康存活下来的人如何把他们的资产变成现金,也是一个问题;而死去的人就只得依靠代理人,代理人会为自己牟利,往往还变成无人负责。就这样,从印度这张大餐桌上纷纷掉下一些面包屑,养肥一批经纪人、律师、掮客、珠宝商、证券中间人、走私者、骗子和投机商。

  克莱武——他此时已受封为爱尔兰勋爵,而且有望得到英国爵位——在这方面碰到的问题比一般人更大,因为他要弄回去的钱财比别人多得多。他将18万英镑汇到阿姆斯特丹的荷属东印度公司,然后经过打折扣,再用来买英镑汇单。有4万多英镑是通过英国东印度公司转回去,还有相当可观的数额是通过私商走不知名的账户。他还将大笔钱投资于珠宝——仅在马德拉斯一地采购的钻石就价值25万英镑——再把珠宝弄回英国倒卖。英国历史学家麦考利写道:“我们完全可以肯定,无论在哪个行业,再也没有一个别的英国人能白手起家,刚到34岁的时候就拥有这么多的财富。”

  克莱武回英国后,把他的财富用于“体面的”项目。他把大笔的钱送给了他的姐妹们、别的亲戚以及一些贫穷的朋友;给他的父母安排了每年800英镑——相当于现今的40万美元——的收入,同时坚持他们要有一辆马车;给“收入菲薄”的一位军队老上司安排了每年500英镑的收入。在如此慷慨地花掉大约5万英镑之后,他为自己以及他的一小批帮手购置地产,以确保在英国下议院拥有席位。他还买下了东印度公司的一大笔股票,把它们分摊给那些为他打掩护的人,以便形成一个在公司拉选票的小集团。在当时,所谓的有产者理事会的会议都是“人多,争论激烈,迹近骚乱……有人大规模地操纵虚假的选票”。罗伯特·克莱武是应对此负责的一个人。

  从短期影响来看,像这样将财富和政治权力从神秘的东方转移到英国各郡县和议会大厅,令人难以忍受——太快了,也太新鲜。这些在印度发了大财的“总督老爷”是什么人,怎能购置大片地产,摇身一变成为社会名流,败坏英国的政治?这就必不可免地引起了对此进行官方调查和议会质询的呼声,结果导出了沃伦·黑斯廷斯唱主角的臭名昭著的审讯,促成了东印度公司章程的重大修改。这些新的安排加强了国家对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经营运作的监督,使得“发赃财”比较困难了,然而在印度混几年捞到的钱,仍有可能超过在英国干一辈子的收入。

  从长远来看,英国人在印度攫取了帝国的权力,就在政治谋略和伦理方面产生了严重的问题。东印度公司把它的收获视为永久性的——“人的明智能使之保持多久就会有多久”(1766)。因此,它要“保护和珍爱居民……他们的利益和福祉如今已是我们关注的首要事情”——这也是为了公司自身的利益。印度被比作一座庄园,庄园的佃户和地主的利益是一致的。

  很明智,也很合英国典型;但做起来并不简单。即使是在改革以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由于英国人为稳妥起见不去轻易变动印度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发展的问题就更加复杂化了。随着新技术,尤其是铁路,从国外传入印度,印度的经济有所改变和增长。然而,除了充当棉花原料供应者以外,印度经济对工业革命的反应是迟缓的。曾经在世界上独领风骚的印度棉纺织业,已日益萎缩,几乎消失。印度历史学家将这种情形归罪于殖民压迫者,指责英国人不仅取消了印度的保护性关税(自由贸易万岁),而且对印度出口产品课税,使它们与英国的棉纱棉布价格拉平。可是问题并不在此。印度企业家和英国企业家都可以在印度自由地兴办现代制造业,他们在19世纪50年代就开始这样做了。如果说他们不曾更早地这样做,那一定是自有缘故。

  我们怎么知道?

  历史文献的性质关于印度历史的某些最重要的著述,是由印度学者完成的,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著述几乎无例外地都是以欧洲人的记载和报道为依据。从印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文献流传下来。举例而言,关于16至18世纪的印度洋贸易,尤其是当时的纺织业,我们所知道的情形几乎完全是来自欧洲各特许贸易公司及其本国政府的档案,还有欧洲旅行者的报道及其来往信函。因此,这些记载只反映出事情的外在一面。然而,它们内容丰富,能说明问题——其中还包括有相当数量的本地材料——足以为相当不错的历史研究提供依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对称,这是文化史上的一个有趣的问题。印度人是有文化的(尽管他们在当时缺乏印刷术),而莫卧儿这样的帝国,若没有文件和通信,是不可能运转的。印度商人也一样,若没有备忘记录和信函,他们也不可能活跃于国际贸易之中。是不是在文件保存方面出了问题?如果是那样,东印度公司在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的文件怎么又保存了下来?是不是在商业组织形式上有重大差异?欧洲各特许公司是依赖于一整套官僚机构,有官僚机构就有文牍。也许,问题是在于连续性和文件保管制度。印度的政治单位当时都是短命的,它们的文件也就一起湮没了。也许,它们本来应该把事情记载在黏土板或石板上面。

  有一点是清楚的:那个时候的欧洲人已经热心于作记载。要注意到当时各社会之间的一大差别:有的是只有社会上等人才有文化,有的则是一般人均识字通文。欧洲当时尽管还有不少文盲,但却属于后一范畴。中等以上的人都能阅读,还能写作和出版自己的作品,不但官员如此,老百姓亦如此。在欧洲人以外的社会中,最与欧洲人相近的就只有日本人和犹太人了。欧洲人还对其他民族和社会抱有热心的好奇心:当时的游记当中,绝大部分是欧洲人写给欧洲人看的。

  这种好奇心是欧洲人对外扩张和占领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应是二者兼有),它为对外侦察和开拓指引了道路。近年来,反殖民主义的评论家就西方人好奇心的所谓的恶劣作用大做文章,把学者、间谍和外交官全看做一丘之貉。在这方面攻击最为详尽的,莫过于爱德华·赛义德那一部备受关注的著作《东方学》(1978)。(本书在第24章中将更多地述及赛义德这部影响力很大的著作。)这位评论家认为只有一个社会内部的人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社会,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根据这一论点而贬斥学术对手的研究成果,是很成问题和反科学的。然而该书指出信息很有价值和很有力量,能起很大作用——不论是好的作用还是坏的作用——这一点却是十分中肯的。

  饮食、收入和生活水准

  在印度沦为英国殖民地以前,其“民众”境况如何?欧洲旅行者和访问者报道了那里的普遍贫穷,甚至是悲惨,而印度对话者也表示同意。为什么印度南方有那么多庙宇?“……那里土地肥沃无比,而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却十分少。”英国一位旅行者拜见当地一位王公时,那王公把他管辖下的农民说成是“赤身裸体、忍饥挨饿的群氓”。他们的需求呢?“钱对他们来说是不方便的,让他们有饭可吃有屎可拉,就够了。”

  某些历史学家会争辩说,这些外来者所见所闻并不全面,或者说他们是有意给印度抹黑以抬高欧洲人。有人甚至断言,按照食品摄入量的估算数字计算,当时印度佃农的生活水准还高于英国农场的劳工。

  鉴于欧洲和亚洲当时在技术上的巨大差距,我觉得这种对比卡路里的计量历史学结论是不足信的。我也不相信某些人把20世纪收入对比的估计数字推回到18世纪的做法。这种计算结果歪曲事实的可能性可以说是无止境的,即使是一点小的误差伸展到两百年前就会把事情弄得面目全非。

  在这类推测性的计算中,数字只有与历史背景相符时,才是可信的。而历史背景,就印度而言,是财产权利受限制,技术落后;就西欧而言,则是正在大步迈向工业革命,发明和改进各种精巧的、节省劳力的装置,尤其是用人力以及用动力驱动的机械。它当时已远远超过了亚洲。更有效的技术会带来更高的收入,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阿明·昌德怎么啦?

  英国人和米尔·伽法之间的谈判是由两个代理人来进行的,其中一个就是孟加拉商人阿明·昌德,他为接受东印度公司保护的好处而居住于加尔各答,因此在孟加拉地方行政长官攻打和占领加尔各答时蒙受了巨大损失。英国历史学家麦考利这样坦率地评价阿明·昌德:他没有政治上的是非概念,只是凭着灵活的商业头脑和丰富的经验周旋于英国人和地方行政长官之间。“他的民族对他产生很大的影响,他身上具备着印度人的智慧、敏锐的观察力、手腕圆通、机智灵活、坚韧不拔的性格。也不乏印度人的缺点:贪婪、奴性和叛逆。”

  欺骗和安抚地方行政长官是阿明·昌德的工作。他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多亏他的胡编乱造的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计划进展得非常顺利;但这走得越远,事情的成败就越发依赖于阿明·昌德的举动。他随便的一句话都可能摧毁整个计划。恰恰就在此刻,克莱武开始听到一些令人不安的消息,说阿明·昌德准备背叛英国人,除非英国人能给他以巨额报酬。多大呢?他要求30万英镑(也就相当于如今的15亿美元),另外,他还要求把这个承诺写进保证米尔·伽法担任孟加拉行政长官的协议里。

  克莱武气极了。这是明目张胆的敲诈,也太贪婪了。克莱武决定以牙还牙,准备了两份协议——一份是真的,写在白纸上,压根就没有提及阿明·昌德;另一份是假的,写在红纸上,其中有满足那位商人要求的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甘心参与这一骗局。海军代表沃森将军拒绝在红纸协议上签字。白纸协议的这一缺漏若被阿明·昌德看到,他肯定会起疑心。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克莱武就伪造了沃森的签名。

  行动的时刻到了。自负的孟加拉地方行政长官西拉吉·乌德·多拉起兵进攻。克莱武指挥他的英军部队——按照他的说法,都是勇往直前的战士——在普拉西大获全胜(1757)。西拉吉·乌德·多拉落荒而逃,地方行政长官的宝座也就丢了。胜利者聚会分享胜利果实。阿明·昌德满怀期望地到会,因为克莱武始终对他体贴备至,直到最后一分钟。这时宣读了白纸协议。一个字也没有提到阿明·昌德。他问克莱武这是怎么一回事,得到的回答是:“那红纸协议是个圈套。你一无所获。”这个可怜的人当即昏厥过去,虽然又苏醒过来了,但从此再也没有恢复理智。他逐渐变得思维混乱和行动呆滞。他原先是那样一个机智敏捷而又衣着俭朴的人,这时却变得身穿布满珠宝饰物的华丽服装,漫无目的地四处逛游。没出几个月他就死了。

  总的说来对克莱武持同情态度的麦考利,写到这场骗局时说:“……这个人在他一生的其他时期是一位可尊敬的英国绅士和军人,可是一遇到一个印度阴谋家要加以对付,就自己也变成一个印度式的阴谋家,肆无忌惮地堕落到假仁假义,调换文件,冒充别人的笔迹。”然而,麦考利的落脚点不在谴责。在指出克莱武道义上的瑕疵以后,麦考利又为他辩解说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马基雅弗利也许同样会采用这种手法”。

  关键在于克莱武的行为“不单是犯罪,而且是大错特错”。麦考利指出,个人可以背信弃义而致富,国家却不行。办公事时,诚实的信誉比勇敢和智慧更重要。而在一个充满着尔虞我诈的世界里,尤其是这样。英国之所以能在印度以如此小的代价维持其帝国,靠的就是无条件的诚实,而不是别的;之所以能把印度人明里暗里贮藏的财富都弄出来,靠的也不是别的任何东西。麦考利说,东方最强有力的君主也不能说服他们的臣民把财富交出来放高利贷,可是英国人以4%的利率相许诺,就让印度人拿出了几千万卢比。

  这是麦考利的见解。他有他的道理。可是,克莱武的后继者们是比克莱武更顾及道义吗?抑或是那些帝国主义分子及其政治家不过是学会了撒谎更高明一些?或者是在某些事情上撒谎,而在另一些事情上不撒谎?是在钱的事情上守信用,其余的则见鬼去吧?那就会是一种嘲讽。事实是:即使是在麦考利那个讲正义的时代,诚实也是追求国家利益的一种手段。甚至在钱的事情上——应该说尤其在钱的事情上,亦是如此。的确,印度投资者相信了英国的承诺,购买了利率为4%的英国政府债券,英国也从未让他们失望……直到20世纪为止,这时战争和财政赤字破坏了英镑的购买力,毁了金本位。通货膨胀是一种非人格化的谎言吗?

  注释

  1见Sainsbury主编的Calendar of State Papers,East Indies,第321节,转引自Masselman,Cradle of Colonialism,第281页。

  2英国人依靠莫卧儿帝国的一道敕令得以免除关税,遂将各类商人置于他们的保护之下,发卖通行证,同时还在他们控制的地区内向孟加拉地方行政长官的代表和代理人征税,就连土地所有权的转换和婚姻也要交税。结果是:孟加拉不断地发出抗议的呼声,使战争成为不可避免——Edwardes,Battle of Plassey,第23—24页。

  3引自Bhattacharya,East India Company,第19页。

  4同上,第22页。

  5Edwardes,Battle of Plassey,第24页。

  6Chaudhuri,Trading World of Asia,第195页。

  7所有这些,见Steensgaard,“Trade of England”,第123—126页,他列表展示了欧洲在1651—1760年间通过荷属东印度公司和英属东印度公司进口的印度(包括部分中国)纺织品的估算数量。这些数据表明,即使是在普拉西之战以前,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实力已居于其对手之上。Steensgaard认为,原因之一在于英国公司的权力下放以及能够充分发挥驻印度当地的公司职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Journal of the House of Commons,1704年2月14日,第14篇,第336页,转引自Chaudhuri,Trading World of Asia,第277页。

  9Moreland,India at the Death of Akbar,第9—22页;转引自Habib:“Potentialities”,第54页,注释4。

  10Habib,“Population”,第167页提出了牲畜的一个大致数字,“在1600年将近15亿头”。Habib,“Potentialities”,第34—35页,拿1600年与1900年相比,Habib说道,权衡早期过剩的土地资源(比较肥沃)与后期的社会资本的投入(英国投资建设水利灌溉和公路等设施),再加上其间农业技术的停滞不前,可以推断出印度早期人均农业产值至少也是和后期相当。他还认为,莫卧儿帝国的人均产值“不可能低于那些同时代的国家,其中也包括西欧”。我对此看法不同。有关类似的评论见Parthasarathi,“Rethinking Wages”。

  11Kautsky,Politics,第188页,引自Lybyer,The Government of the Ottoman Empire,第295页。同时Kautsky还指出,因为这些数据都是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美元比价来统计的,所以要把它乘以10才等于1981年的价格。我认为要乘以20或25才等于1994年的价格。

  12Lybyer,Government,第293页,引用Alexander Dow,The History of Hindostan,第3卷(伦敦,1770—1772):在莫卧儿帝国“生为王子”可谓是“陷入最大不幸和进退两难的境地。他如果不是死于宽厚仁慈,那就是双手沾满其亲人鲜血,来保证自己和帝国的安全。”转引自Kautsky,Politics,第240页。

  13关于莫卧儿帝国统治阶级的巨额个人财富以及他们系统地存贮钱财所造成的结果,见Raychaudhuri,“The Mughal Empire”,第183页。最终的受益者是英国,除了用一笔年金打发当地统治者们以外,还剩有许多钱留给英国在印度的殖民政府和当权的英国人自己。

  14Chaudhury,“Trade,Bullion and Conquest”。别的一些著作中也谈到这一点。这涉及一个更大的问题:这个地区本来已经很繁荣,欧洲人来,起什么作用?为什么会对这个问题争论不休?谁需要他们?

  15参阅Root,“Le marche des droits de propriete”,第299页。

  16JOvington,A Voyage to Surat in the Year 1689,edHGRawlinson(伦敦,1929年),转引自Raychaudhuri,“The Mughal Empire”,第185页。

  17Macaulay,“Lord Clive”,第222页。

  18关于公司和职员的商业利益(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参与了私人企业),以及英国人很希望让当地政府落入友好人士之手的想法,见Chaudhury,“Trade,Bullion and Conquest”,第27—30页。

  19出自1757年4月9日Luke Scrafton写给“克莱武的心腹”John Walsh的一封信——Chaudhury,“Trade,Bullion and Conquest”,第28页。

  20Adas,“High Imperialism and the‘New History’”,第9—10页;亦见Edwards,Battle of Plassey。

  21Keay,Honourable company,第318—319页。

  22Macaulay,“Clive”,第253页。

  23同上,第250页。

  24Marshall,Problems of Empire,第60页。

  25Pearson,“India and the Indian Ocean”,第72页:“关于16世纪,我们很无奈地依赖于欧洲的信息资源。”

  26Habib,Agrarian System,第90页,350页,390页。后一句话源自John Fryer,A New Account of East India and Persia being Nine Years Travels,1672—1681。这些都转引自Kautsky,Politics of Aristocratic Empires,第103页,注释14。

  27例如,Andre Wink声称“在工业革命初始阶段,亚洲许多地方的人均收入可能要高于欧洲”——Wink,Al Hind,第65页。Bairoch,“Ecarts internationaux”和“The Main Trends in National Economic Disparities”,第7页,亦见Parthasarathi,“Rethinking Wages”。

  28Alam,“How Rich Were the Advanced Countries in 1760 After all?”。

  29Macaulay,“Clive”,第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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